接到市民反映后,記者立即聯系到了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。據了解,針對此現象,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嘉禾中隊已多次到現場對16棟2號頂樓業主進行文明勸導,并告知了業主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、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,其經營管理者未采取適當措施,致使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,已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。
2日,城管執法人員再次到現場進行凍庫噪音核實,發現該庫房較前期已降低了噪音音量。據該業主表示,因接近年關,很難聘請到專業的凍庫維修保養工人,他會持續尋找專業維修公司,最遲在年后完成對凍庫的維修,解決噪音問題。據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若該業主逾期未改正,將依照《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》相關規定,對其進行相應處罰。